龙岩出台新措,加强小区物业管理

发布时间:2021-09-01 15:46 | 浏览:510

内容摘要:日前,我市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对物业管理参与方,即政府部门、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。​

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,理顺管理体制,完善监管机制,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,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,改善小区居民生活和居住环境,促进和谐社区建设,日前,我市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对物业管理参与方,即政府部门、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。


《意见》的出台,是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后的现实需要。在“后资质”时代,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,仅靠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缺乏有效抓手,只有各级各部门发挥合力,才能推动物业管理行业从自发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。同时也是落实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的现实需要。自2019年1月1日该《条例》实施以来,部分职能部门、街道(乡镇)、社区(村)落实物业管理职责不够到位,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物业管理职责势在必行。

《意见》充分体现《民法典》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》关于物业管理的主要精神,是我市积极推进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重要探索。《意见》的出台,对构建法治化、现代化、服务型的物业管理体系,全面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,建设有温度的幸福龙岩具有重要意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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