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

 龙岩市物业管理协会(以下简称“物协”英文名:LONGYAN  REALESTATE MANAGEMENT INSTITUTE简称:LRMI)。协会成立于2005年06月,是由龙岩市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依法自愿组成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非营利的行业性社会团体;是具有学术性、联合性、专业性和非营利、行业性的社团组织。本会为发展龙岩市物业管理行业,提高行业管理服务水平,为行业内各界服务,维护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,推动行业健康发展。协会现有会员单位140余家。

龙岩市物业管理协会的宗旨是本着务实、开放、服务、创新的工作原则,为政府、行业和会员提供服务;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和会员的建议和诉求,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;引导诚信自律,规范物业管理行业执业行为,营造良好市场环境;为推动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愿望而不懈努力。

龙岩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主要职能是:

(一)宣传贯彻有关本行业的方针、政策,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,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,向政府反映本行业的建议和要求。

(二)开展行业统计和调查研究,掌握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,对行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有关技术规范、行业标准、行业政策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协助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。

(三)参与制定并实施行业自律规范,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自律性监管,建立诚信档案,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,推动物业管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。

(四)为会员单位开展多方面的业务指导,为会员单位及社会提供物业管理方面的咨询、项目策划、评估等服务。

(五)组织会员互相交流学习,组织国内外研讨会,促进学术和技术交流,开展各种业务评比,举办竞赛及行业从业人员培训,协助企业培训管理和技术人员,提高企业素质。

(六)反映会员单位的诉求,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,帮助会员单位调解纠纷,化解矛盾,代理,为会员单位的正当行为提供支持。

(七)按规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、委托以及购买服务等事项;开展各种符合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有偿服务。

(八)根据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》规定开展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业务

龙岩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业务指导单位为龙岩市城市管理局,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;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理事会中设会长、副会长、和理事,并设协助会长组织、处理协会日常工作的秘书长。协会日常工作机构为秘书处,其具体工作由秘书长负责。

 

龙岩市物业管理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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